【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臺南市國土計畫之訂定,經綜整各單位意見及多次會議討論,已接近定稿階段,目前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已有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及高雄市等已公開展覽草案,南市府亦將近期公開展覽草案。市府都發局表示,跟現行區域計畫作比較,國土計畫更為強調因應氣候變遷的國土調適能力,農地維護及營造優質農業經營環境,海域及海岸地區的強化管理,落實集約發展與成長管理等,其最主要目的在於引導城市有秩序的發展,臺南市國土計畫依照全市土地資源特性、環境限制及未來發展需求,規劃四大國土功能分區,預計109年5月公告實施後將作為本市最高空間指導計畫。
市府都發局指出,臺南市總面積為4,790平方公里,包含陸域面積約2,192平方公里及海域面積約2,598平方公里,具有山、海、平原、都會、鄉村等多元人文風貌地景,在全國國土計畫指導下,基於適地適性、合法權益保障原則,將具有豐富資源、重要生態、珍貴景觀及易致災地區規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確保國土安全,如本市東側山區涉及保安林、公有森林區、自然保護區、國土保安區等範圍,以及河口、河川廊帶-八掌溪、急水溪、曾文溪、二仁溪等為主;海域範圍則劃設為「海洋資源地區」;既有農地為維持良好農業生產環境,依照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同時兼顧農業多元發展及農糧安全,大多位於本市丘陵平原及西側沿海地區;既有發展地區及重大建設儲備用地則規劃為「城鄉發展地區」。
民眾擔心臺南市國土計畫上路後是否會造成權益影響,市府都發局表示,臺南市有將近八成五的人口集居在都市計畫地區,對於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地區後續仍依都市計畫法及國家公園法進行管制。而新的制度雖然產生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名稱、管制及變更開發方式的改變,但對於既有合法使用之土地及建物基本上都會保障原有權益,一定面積規模以上之既有發展用地將劃為城鄉發展地區,未達一定規模之用地,則透過使用地轉載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容許使用項目,亦可以繼續原來合法使用,現有民眾土地使用權益基本上都會獲得保障。
臺南市國土計畫草案近期公開展覽蒐集市民意見後,會提經臺南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及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公告實施後還需要至少2年時間進行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最快在111年5月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屆時才正式由區域計畫法轉軌至國土計畫法之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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