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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龍崎掩埋場開發許可不再展延後,在地團體呼籲用地應完整保留,劃設地質公園及自然保留區。對此,立委陳椒華28日邀請環保署、農委會、營建署、國產署、退輔會、文化部及南市府等相關單位與民代、地方人士會商。希望台南市政府不只是要將該案列冊追蹤,更要早日公告暫列地景,完成自然地景審議與劃設程序。

  陳椒華表示,去年台南市政府將龍崎掩埋場預定場址共四十一公頃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掩埋場開發許可執照到期不再展延,珍貴的自然地景不再會作為掩埋場,這項宣示讓長期守護龍崎的在地志工暫時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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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崎炸藥工廠舊址位於龍崎區牛埔里,面積總共有三三六公頃,其中五十一公頃為歐欣公司所有。龍崎炸藥工廠一九七八年營運以來,其廠房及建物分散於谷地,因屬利用坡地為天然屏障的小型建物,土地利用密度低,使該區青灰泥岩惡地地形與自然生態維持良好穩定狀態,符合指定自然保留區條件。

  在地團體及長期關注此案的環保團體認為,全區三三六公頃其實都具有保存價值,因此去年向農委會遞送「具自然地景價值者提報表」,希望中央農委會與地方主管機關台南市政府,儘速依照文資法第六章相關程序,將退輔會原龍崎炸藥工廠全區三三六公頃劃設為自然保留區。 

  陳椒華說,龍崎特殊的青灰泥岩惡地形、沙岩地形、特殊淺山泥岩地質、牛埔溪貫穿其間形成生態廊道、淺山的生物方舟皆符合自然保留區指定基準。期許台南市政府不只是要將本案列冊追蹤,更要早日公告暫列地景,完成自然地景審議與劃設程序。建議原龍崎工廠三三六公頃應完整保留,作為地質公園及自然保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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