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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近日美豬瘦肉精議題備受各界關注,為避免動物用藥品從業人員未能了解相關法規而觸法,市府農業局動保處25日召集轄內從事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及執業獸醫師八十人,進行三小時繼續教育,並邀請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主講「動物用藥品法規、訴訟程序介紹及案例分享」。

  動保處長吳名彬表示,乙型受體素是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的藥品,屬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禁藥。違法製造或輸入動物用禁藥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四五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違法分裝、販賣、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另依據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檢舉動物用禁藥而查獲者,每一檢舉案件發給最高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吳名彬指出,台南巿目前已登記二六八家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分別為一五六家動物醫院、癖四家公司行號及三十八家觀賞魚業者,請巿民向持有(懸掛)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的業者購買,勿在網路平台購買來源不明的動物用藥品。民眾如發現有違法販售動物用藥品行為,可向動保處通報,共同查緝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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