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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勞資糾紛層出不窮,當雙方發生爭議時,民眾可以選擇至勞工局申請調解或是到法院申請訴訟等方式,市府勞工局建議,民眾可先來來勞工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再至法院提出訴訟,這樣不但可以快速解決問題,還可減少民眾額外負擔。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莊政憲表示,一般民眾發生勞資糾紛,民眾可以向市府勞工局申請調解,以求迅速且和諧的化解雙方爭議,當調解不成立時,雙方當事人也可向主管機關申請交付仲裁,跟司法訴訟比較起來,能夠更快速解決爭議,而且不需負擔費用,對經濟困窘的勞工更是有利。

   此外,司法院今年起正式實施「勞動事件法」,將現行調解程序予以明確化及法制化,協助勞工在調解階段爭取應有權益,免除訴訟程序之繁累,勞工遇到勞資爭議時,申請調解管道更多元,可提供勞工朋友選擇。

   莊政憲表示,若勞資雙方有瞭解勞動基準法令相關規定的需求,可於每週一至五上班時間撥打勞工諮詢專線,或於週五下午三時至五時親自到永華市政中心八樓,週一上午九時至十一時、週四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親自至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七樓,勞工局有提供律師臨櫃免費服務,歡迎勞工朋友及事業單位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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