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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110年種稻申報即將開始,全國統一申報時間自110年1月4日至2月5日止,農糧署南區分署提醒農友,記得在期限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嘉南停灌地區農友如果已申辦110年1期停灌補償,該期作就不要種稻以及申報繳交公糧或稻作直接給付獎勵!

  該分署說明,稻作類型分為蓬萊、在來或糯米,無論是申報稻作繳交公糧或稻作直接給付賣市面,農友都應先確認所要種植及申報的類型,且繳交公糧時須與申報類型相符,如此才方便倉容收儲管理,如果實際種稻情形與申報類型不一致時,第1期作可於3月15日至3月31日、第2期作可於8月15日至8月31日,前往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更正,申報種稻之田區如經勘查或抽查為申報不實者,將取消次年同一期作申辦保價收購稻穀、稻作直接給付或轉(契)作、休耕的資格。

  南區分署表示,嘉南地區110年1期稻作,因天候因素影響,啟動停灌補償措施。停灌地區農友不種稻,種植「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每公頃可領取9.3萬元補貼金;不種稻,只進行翻耕,或種植甘藍、結球白菜、花椰菜以外的非獎勵作物,每公頃可領取8.2萬元補貼金。該分署籲請農友,如果已申辦110年1期停灌補償,該期作就不要種稻以及申報繳交公糧或稻作直接給付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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