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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餐飲業產生的油煙未妥善處理,可能影響鄰近居民之日常生活及區域空氣品質。統計109年民眾的異味陳情資料中,餐飲油煙就佔了20.6%,餐飲油煙已納入空氣污染防制列管範圍。臺南市環保局表示,7月1日起,新設餐廳其營業面積1千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300個以上的餐廳,須裝設集氣系統及油煙處理設備,現有業者緩衝至明年2月1日,違反規定者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罰鍰。

 環保局統計,全市營業面積1千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300個以上的餐廳,如大型宴席會場、飯店等約有67家,百貨業及商場則有18家,環保局將陸續派員到上述符合列管規模餐廳巡查與輔導。而即使不是本次公告列管之餐飲業者,也應妥善處理油煙異味問題。

 至於非本次列管對象但容易產生油垢異味或環境衛生不佳且屢遭陳情之餐飲業者,環保局指出,仍會強化管制作為並減少空氣污染問題及民眾陳情,以期達到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兼顧環境及民眾生活品質的目標。

 環保局長謝世傑說,業者如對餐飲法規不瞭解,可撥打電話到環保局,相關人員都會樂於進一步說明與輔導。也請各大型餐廳對於環保局人員的巡查,能夠多加配合。

 環保局人員也提醒餐飲業者,近年詐騙橫行,面對各式的稽查或巡檢,一定要有警覺心,確定稽查人士有無配戴識別證及相關服飾,如果還不放心,也可以事後打電話到單位確認,以防被不削人士矇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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