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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去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實施後,針對符合申請資格的未登記工廠皆需依法提出納管申請,而申請期間即將於一一一年三月十九日截止,市府經發局呼籲業者務必盡速提出申請,逾期除不受理收件外,針對屆期仍持續經營之業者亦將依法進行裁處,提醒業者勿存有僥倖心態,避免受罰。

  市府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表示,台南市未登記工廠約為二八六五家,截至今年十二月十三日止,申請納管業者共計一00三家,目前已核准七九七家,核准比率九十九點四六%,為六都第一。市府從一0九年起成立輔導團提供諮詢及現勘服務,未來亦將持續輔導業者提出納管申請,讓工廠可以在地永續經營。

   蕭富仁指出,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符合申請資格的未登記工廠2年內需提出申請納管、三年內提出改善計畫,經核准改善計畫後二年內改善完成,最遲應於十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最後需於修法施行後二十年內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並完成一般工廠登記。

  蕭富仁說,受理納管繳費後,可不受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及建築主管機關等法規開罰,倘屆期仍持續經營之未登記工廠,將裁處停工之處分,未確實遵行者,將執行斷水斷電等必要性措施。對於申請納管有任何問題的業者,可電洽經濟發展局工商行政科,亦可至經濟發展局官網瀏覽與下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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