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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前終於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市長黃偉哲特別提醒攸關全國百萬勞工的法案即將正式實施,不僅擴大照顧女性受僱者的勞動待遇,更同時保障配偶的親職參與權利,打造更友善的生養環境。

  這次《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共三大部分,首先配合預防保健產檢次數增加為十四次,將產檢假日數由五日增加為七日,且將現行「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原給予五日增加為七日。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超過五天假部分,雇主亦得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其次,增訂受僱於僱用未滿三十人雇主之受僱者,經與雇主協商合意,亦得適用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之規定。最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每個勞工情形各有不同,因此刪除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也不再限定需有正當理由,親職雙方可自行考量,選擇是否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鼓勵雙親共同分擔養育子女責任。

   市長黃偉哲表示,除了勞工育兒三大禮包,為體恤媽媽們生產之辛勞,市府自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增加台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首胎由六千元提高為一萬元,第二胎一萬二千元。第三胎及第四胎均為三萬元,第五胎以上每名五萬元,讓年輕人更負擔的起養兒的責任,達到勞工開心養~放心養的國家育兒政策。

   黃偉哲也鼓勵修法後雙親能善用「產前七天假、產後育嬰假」的權利。在養兒育女的路上,成為彼此的最佳神隊友,他也呼籲雇主共同打造更性別平等的友善職場環境.往政府推動的「0到六歲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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