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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今年選舉年,競選宣傳廣告已紛紛張貼、林立街頭,加上建設公司等其他大型違規廣告物,已影響道路行的安全,市府工務局目前已拆除竹架廣告溪北三五六件、溪南四二八件共七八四件。工務局表示,依建築法及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對違規部分可處以四萬至二十萬元罰鍰。

  工務局表示,為維護道路及用路人安全,市府啟動危險廣告招牌巡查機制,該局及各區公所已加強通報轄內違規廣告,並針對占用道路,危及用路安全者優先拆除。目前已拆除竹架廣告溪北三五六件、溪南四二八件共七八四件。為維護市容景觀及用路人行車安全,針對違規廣告物,已備妥各大型拆除機具持續待命中,執法不懈怠。

工務局指出,台南市市道南七十四、一七三、一七六、一八二線等道路及路口處違章廣告,影響交通視線,屢遭民眾陳情檢舉,除依法現場張貼違規公告單,並通知所有權人限期自行拆除,對於逾期未拆者,工務局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起強力執行拆除,至今已已拆除違規廣告物共六七湯件。

 工務局強調,避免違規廣告物肆無忌憚設置,針對未依限期改善者如有妨礙行車安全及市容觀瞻,除依違章建築程序強制拆除外,依建築法第九十五之三條及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對違規部分可處以四萬至二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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