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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酒駕新法於今年3月31日上路至今,屆滿一個月,台南市30日上網公告首波酒(毒)駕累犯完整姓名、照片於交通局網站,交通局表示,公布酒駕累犯資訊是希望讓民眾警惕,切勿酒後駕車,確保市民交通安全。

   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依據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如於10年內再犯酒(毒)駕規定並經裁處確定者,除了加重罰鍰、移置保管汽機車、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外,還會依新修正的酒駕累犯規定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配合修法上路,已於網站設置「臺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將定期上傳公布。

   裁決中心表示,首批公布酒駕累犯名單有3人,違規地點分別在永康區、安平區及官田區,由於3人於2020年間均曾有酒駕違規紀錄,這次再犯,經審查已符合新法酒駕累犯公告規定,所以完整揭露駕駛人姓名、照片等相關資訊,至於之前因應空窗期實施的「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配合第一波符合新法公布名單實施後,即日起暫停公布。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由於公布累犯者資訊不是取締後隨即公布,而是須待當事人受裁決處分確定後才能公布,基於保護大眾交通安全的公益正當目的,以及彌補新法上路實施前空窗期,率全國之先於3月起即實施針對以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因酒駕受裁決處分確定等5類重大酒駕事件,適時主動公布去識別化個人資料方式,以遏阻威脅風險,並加速酒駕裁罰。

   裁決中心提醒,酒後駕車會影響駕駛人反應速度及判斷力,增加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請駕駛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成為酒駕黑名單,害人又害己。建議可搭乘大眾運輸或利用「指定駕駛」、「改搭計程車」、「酒後代駕服務」,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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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