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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四分局警方特別會同環保局及監理所於21日夜間假永華路市政府前規劃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採「馬上測、馬上罰」之執法措施,以收立竿見影之效。

執行取締噪音車輛暨防制危險駕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取締酒駕等聯合稽查勤務,本次稽查成果,警方依道交處罰條例舉發車輛電系設備擅自變更件及車輛設備規格不符2件、車輛電系設備改裝34件、無照駕駛1件;另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檢測排氣管噪音不合格2輛、召回環保局檢測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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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改裝車體與電氣設備,車輛安全結構可能因此減弱,進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致生噪音部分,除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可處車主或駕駛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外,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還可按次處罰。此外,民眾若有蒐集到相關違規車輛噪音擾寧證據,亦可直接上傳環保署噪音車輛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主到案檢測,不合格者亦將依法開罰。

第四分局分局長王子雄表示警方將會持續聯合環保局及監理機關加強稽查安平區改裝噪音車輛,針對陳情熱門路(時)段進行執法蒐證並移請權責機關依法裁罰,絕不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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