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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於111年10月17日發布實施「變更安南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針對民眾及機關反映現行都市計畫問題,作通盤性的解決,並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準則。自發布實施日起,安南區申請土地使用及建築案件,依新都市計畫規定辦理。

市府都發局長徐中強表示,本次安南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第一階段發布實施內容,修訂土管要點,包括解除安南區中洲寮、和順、公親寮、顯宮、港仔西、布袋嘴、學東里、砂崙里、青草崙、土城、新寮、海佃路一段東側、農場寮、海佃路二段兩側等地區原都市計畫規定重劃範圍住宅區建築物基地最小面寬不得低於6公尺之限制規定,為重劃區內小地主解套,並提升重劃配地及大面積土地開發之規劃彈性。

另有關臺南科技工業區及新吉工業區等由工業主管機關編定工業區之使用,除工業主管機關於都市計畫書另為規定者外,回歸依產業創新條例子法「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辦理,避免因產業園區用地辦理變更規劃後與都市計畫規定發生競合。其他諸如取消和順工業區背面及側面牆面線退縮規定,修正九份子市地重劃區及「商60(附)」商業區開挖地下室1層與道路境界線的距離,由4公尺縮減為1.5公尺等,皆檢討放寬管制。

都市設計準則配合實際發展情形及需求予以整併及簡化。考量工業區建築有別於住宅區,實際使用需求不同,一般都市設計審議事項不符工業區使用效益,爰將都市計畫工業區(不含編定工業區)剔除都市設計審議範圍,並簡化臺南科技工業區繁雜之原都市設計準則內容。並普遍調降私人建築案件審議層級,除重要景觀軸帶兩側外,其餘多授權由建築主管機關或工程主辦單位審查,縮短申請建築程序,以提升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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