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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議員盧崑福(見圖)25日質詢,關心「台南市非法掩埋爐碴的清除進度」及「是否掌握經濟部證實兩場光電場非法回填爐碴狀況」。不料,環保局長許仁澤無法解釋清楚已清除的非法掩埋爐碴數量,對於經濟部證實的爐碴光電場,也只回答要求改善,還沒開挖處理。盧崑福提醒市長黃偉哲,不要因為處理爐碴的業者是民間好友,就不積極要求,市府一定要依法辦理。

  盧崑福質詢時,詢問市長黃偉哲台南市非法掩埋的「不法獲利高達21億元爐碴」的最新進度。黃偉哲說,非法掩埋爐碴分別在後壁區跟學甲區,目前已經清除剩下2塊土地。盧崑福追問環保局長許仁澤「檢察官偵辦處理費達21億元的爐碴數量是多少?」許回答20多萬公噸?盧要對方說清楚,是60多萬公噸還是20多萬公噸?因為議會質詢都有錄影,回答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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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崑福說,根據立委陳椒華的指控資料,學甲地區非法填埋爐碴共達67萬9000多公噸,如果許仁澤說剩下20多萬公噸,就是已經清除40多萬公噸,清除費用誰要負責?許回答,非法掩埋爐碴都是業者自行清除,但數量說不清楚。盧崑福告訴黃偉哲,環保局長許仁澤未免太不盡責,說不清楚爐碴數量。他要求市府絕對不能用公帑幫非法業者清除非法掩埋爐碴。

  盧崑福掌握去年12月14日經濟部工業局發公文給台南市政府,兩處光電場非法掩埋爐碴,他問環保局長許仁澤是否掌握公文?許仁澤回答「有,有收到名單,已經要求業者在7月前清除。」盧崑福質疑「你確定?」盧表示,他質詢前曾經詢問環保局、經發局,兩個單位都說沒有收到公文,但他查證的確有這份公文,他要求市府要秉公處理,因為根據他瞭解,檢調已經介入偵辦。

  盧崑福說,非法掩埋爐碴的台糖公司「公開招標不適耕作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天衝暨天禽場址PV案場」,若依據《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違反管制使用土地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違法業者若100公頃一個月電費收入是5000萬元,市府只罰6萬元到30萬元,兩相差距根本就是天差地別,建議市府先撤銷業者的興辦計畫書,或先扣押電費,直到業者完成改善後,再恢復電業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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