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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前台南市政府副發言人易俊宏去年6月遭民團踢爆是性騷擾慣犯,時間長達至少7年。當時市長黃偉哲表示「絕不寬貸」,4日民進黨籍議員林依婷在臉書表示他至今仍聘用涉性騷擾事件的易俊宏作為助理。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5日質疑,當初市府喊話要法辦,結果法辦結果還沒出爐,同黨市議員就急著聘用易俊宏,這就是民進黨處理性騷擾的態度,對此,林依婷坦承自5月起聘用對方,但易已在上午提出辭呈。

   陳椒華表示,易俊宏當初呼籲受害者務必去告,現在的雇主林依婷則說若判有罪才解職,基本上是口徑一致,一切司法說了算,但根據民間團體「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去年揭露「兒權講師長期性騷擾兒少」的記者會可知,嫌疑人惡行期間長達7年,案件遍及多個縣市,至少有八位以上的受害者,應有相當可信度佐證此人品德有高度疑慮,嫌疑人避個風頭不到一年,又火速轉職民進黨議員助理,讓人質疑:民進黨真的有面對受害人的誠意嗎?那這一波民進黨內被爆出的性騷加害人,在曠日費時的司法程序結束之前,是不是很快就能先轉任黨內其他職位?

   陳椒華指出,林依婷和易俊宏先後擔任台南市政府的副發言人,兩位都是黃偉哲的親信,沒想到在市長高呼「絕不寬貸」、要行政調查及移送法辦後,易俊宏就從左手換到右手,由林依婷接收。陳椒華認為,真要任用易俊宏回鍋從事政治工作,也應等到調查結果出爐、確認清白再任用,但如今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還未出爐,林依婷就先任用,等易俊宏有罪才要解職,完全是顛倒順序、不在意是非,更打臉民進黨所有喊話要檢討性騷制度、落實「性騷零容忍」的黨內人士。

   陳椒華強調,法律是底線,政治工作應該有更高的標準,尤其性騷案常有權力不對等問題,因此對性騷案加害者的聘用,不宜以司法判決為準,而是「零容忍」。在民進黨metoo案連環爆之際,民進黨議員林依婷聘用性騷案的易俊宏,顯示這個黨還在容忍易俊宏,毫無反省,更顯諷刺,呼籲民進黨不要說一套做一套,讓「性騷零容忍」淪為空話和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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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林依婷表示,原先的法案助理日前因故離職,為因應即將到來的第一次定期會,才會在5月1日起聘用易俊宏作為法案助理,而對方的官司目前仍在調查中,當初聘用時就已達成協議,若最終遭判有罪,必須無條件離開團隊。

   林依婷說,近日發生嚴重的性平事件,她確實曾考慮是否要請易俊宏離職來避免捲入風波,但仔細思考後認為還是應等司法做出結論,不過,易俊宏已在5日上午主動提出辭呈,她只能趁著還是雇主的時候,要求易正式當事人訴求,並向當事人誠懇、真摯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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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