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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為宣導勞工職災保險之相關變革及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輔助,29日舉辦「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說明會」,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為強化職災勞工重建服務,勞工局結合四家職能復健機構為職災勞工擬訂個別化的復工計畫,提供工作能力訓練,期能協助職災勞工順利重返職場。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去年5月1日施行,新法內容包含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受僱勞工到職日即為保險生效日、提高職災保險各類給付金額、加強職災預防與重建措施使勞工災後的生活有所依靠,雇主亦藉由定期繳納少許保費,使職災保險合理分攤雇主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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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鑫基指出,為強化職災勞工重建服務,雇主或勞工可向勞工局申請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包含職災勞工如於認可醫療機構或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進行職能復健服務,完訓後可申請職能復健津貼,每日請領金額為528元,福利大為提升。

   另雇主依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之復工計畫或評估報告書,提供職災勞工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或僱用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43條失能程度,且有工作能力之職災勞工可分別申請輔助設施補助或僱用補助。

   王鑫基表示,職災勞工經常因為生理傷病或心理上的問題導致工作能力下降,甚至復工後仍有受傷的風險。為減少勞工等待或嘗試復工期間所耗費的時間、醫療與社會成本,勞工局結合臺南成功大學醫院、永康奇美醫院、柳營奇美醫院及安南醫院等四間認可之職能復健機構為職災勞工擬訂個別化的復工計畫,並提供工作能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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