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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守護環境品質不停歇,台南市環保局與警察局合作在中秋連假期間,主動巡查違規施放煙火,統計9月28日至10月1日夜間共開出10張處分書,包括林默娘公園1件、四草大橋1件、觀夕平台6件、黃金海岸1件及佳里1件,並開出321張勸導單。

   環保局表示,維護環境品質,連假期間組專案稽查小組,於夜間9時後分別前往黃金海岸、林默娘公園及觀夕平台等地主動巡查。除接獲民眾陳情到場巡查,更持續加強主動巡邏,取締民眾不顧他人安寧需求而燃放煙火的行徑,以維護環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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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表示,稽查期間,有民眾與稽查人員玩起躲貓貓,稽查人員在場時都靜悄悄,深夜撤退後,民眾就大放煙火,引發民怨,環保局獲報後立刻派員趕往現場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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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案在佳里區,稽查人員抵達現場時民眾已溜走,但根據警方先行蒐證違規民眾影像、車牌及現場情形,追查違規民眾後開罰。而針對民眾自行檢舉報案的錄影資料,環保局也將進行後續查證後開罰。
 
   環保局表示,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內容規定,除春節(除夕至農曆正月初三)、農曆正月初八、元宵節(含前一日)外,任何日子的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7時,都不得施放爆竹煙火及使用擴音設施。今年6月修正裁罰基準,針對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加重裁罰,由首次違反罰3000元加倍裁罰至6000元,再次違反將持續加倍裁罰直至上限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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