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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國民黨台南市立委參選人王家貞議員,因偽造文書被判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確定,中選會15日公布參選人審定資格,認定王家貞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王家貞表示,後續將會打憲法官司,修此惡法,全力維護憲法保障人權的基本尊嚴。

   王家貞擔任台南市議員期間,因高報助理薪資,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7月,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此判決於民國112年4月12日確定,緩刑期間至114年4月11日止。依選罷法規定,緩刑期間不能參選,王家貞多次公開抗議,並向檢方遞狀聲請撤銷執行,被南院駁回,檢方提起抗告,今再被台南高分院駁回且不得再抗告,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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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委會15日下午公布立委參選人資格審定結果,台南市第5選區國民黨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緩刑尚未期滿,不符合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而在中選會做出決議前,市議會國民黨團上午高舉「您將在歷史留名」、「維護憲法基本尊嚴」標語,召開「事關民主人權,請中選會護住憲法的基本尊嚴」記者會,聲援王家貞。

    黨團書記長蔡育輝表示,民進黨口口聲聲說台灣是個民主國家,而民主國家首要就是尊重國家憲法,保障每位國民的基本人權,參政權就是民主政治最好的典範,結果賴清德為了選總統倉促修選罷法,急就章的排黑排到連微罪都排,這樣公平嗎?民進黨剝奪公民因微罪無法參政的基本人權,這就是民進黨口中的民主嗎?這跟共產黨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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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貞表示,有人問她是否後悔?她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她始終堅持乾淨選舉、清白從政,卻被聲稱要排黑的新修正的選罷法所迫害,老天顯然給了她一個重大的使命,要她以己身的荒謬案例,為台灣人的基本人權發聲,為憲法的基本尊嚴發聲,而她也會奪戰到最後一刻,也將會打憲法官司,修此惡法,全力維護憲法保障人權的基本尊嚴。

    王家貞說,根據現有的各種法理與相關評論,先行保住王家貞的公民參政權,護住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的公民基本人權,後續也將會打憲法官司,修此惡法,全力維護憲法保障人權的基本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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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