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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炎炎夏日是飲品及冰品的消費旺季,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飲冰品衛生安全,市府衛生局6日公布今年4至5月飲冰品稽查抽驗結果,共抽驗50件檢體,43件符合規定,7件腸桿菌科超標,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通知業者限期改善。

 衛生局表示,微生物如超過衛生標準,即表示業者在製作過程中存在衛生狀況不佳、溫度保存不當、食材、器具、包裝等遭受污染,或者工作人員的衛生狀況不當等問題所造成。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微生物的動態消長與製造及販賣場所的衛生狀況密切相關,因此食品業者應當優先遵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自主管理,從源頭降低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風險,以確保製售食品的安全及衛生。

   衛生局長李翠鳳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食品安全。民眾購買飲料冰品時也應留意店家的環境、設備和工作人員的衛生狀況,建議至製作販賣場所環境衛生優良的店家選購,購買後2小時內飲用完畢,不宜放太久,以避免產生腸胃道不適之症狀。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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