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045暑假三不四要.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隨著智慧型手機及網路普及,性犯罪者可能透過網路接近兒少,或是利用好奇心,引誘兒少拍攝私密影片或照片,並藉此威脅恐嚇散布,勒索財物或發生性行為,南市府社會局特別提醒兒少及家長,使用手機和網路資源時要建立防護好習慣,謹記「三不四要」原則。

   社會局表示,「三不」包含不拍攝私密部位、不分享裸露照片、不隱忍惡意威脅;若不慎遇到私密照片外流時,也記得「四要」要求助、要蒐證、要報警、要移除,並可向性影像處理中心尋求協助下架性私密影像。

0705046暑假三不四要.jpg

   盧禹璁局長指出,兒少性剝削事件不分性別,任何人都可能受害。過去常見案例多是少女網戀傳送裸照或視訊裸聊外洩,近年少年受害者則日漸增加,且多為性誘拐或未經同意拍攝及散布性影像。青少年正處對性充滿好奇的階段,一不小心就會成為性犯罪者攻擊的對象。

   盧禹璁表示,社會局為持續強化性剝削防制工作,創年持續委託台灣小螞蟻教育關懷協會推動兒少性剝削被害人輔導服務暨防制宣導教育,截至6月共辦理11場次宣導教育共計2668人次,致力提升兒少網路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觀念。

  社會局呼籲,去年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修正,透過專章保護、加重罪責及強化被害人保護配套措施,其中使兒少被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性影像案件,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加以散布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兒少不幸成為被害人,請勇於撥打110、113保護專線或向「性影像中心」諮詢求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