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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典藏文物已有1萬多件,類型內容多元,為讓文物做更好的展示及保存,目前並進行台南市歷史博物館整建規劃設計。同一時間,文資處也委託台南藝術大學就典藏文物進行初步調查、詮釋與轉譯,以淺顯易懂的文字、主題及故事等方式呈現,推出文化局「典藏文物小故事」,期藉此開發更多文化內容運用的可能性。

早年漢人移民勇渡黑水溝,前來台灣開墾,建立新家園,陸續留下了許多移民墾地、官府改革、租佃、典賣等記載文獻,內容翔實呈現了清領時期社會經濟活動的型態與樣貌。文化局典藏有當時的「墾照」、「丈單」、「執照」以及「典契」等各式古文書,其中「墾照」係墾戶以獨資或合資形式,成立墾號向清朝官府申請開墾的執照,即開發土地的許可證;而「典契」則是質押不動產、不動產權時,借取金錢並約定時間贖回的契字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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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港社番民立典契」格外引人注目。該件典契為新港社番民所立,為漢、番兩文之契約,立契約時間為嘉慶三年(1798)四月,立契人為二榜、山基、加寧哦、地□厘、于雔?,承受人為鄭雪老。「新港社番民立典契」了使用漢字及羅馬字拼寫原住民語言的「新港文書」,這種書寫形式咸認源自17世紀上半葉荷蘭東印度公司,為傳教與教化臺灣住民之用,而這種帶有羅馬字的契約文書,主要為新港社(今新市區一帶)所使用,故稱為「新港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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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土地進行交易時常需要仲介居中協調,尤其漢人、原住民等不同族群的溝通,更是仰賴中人或代書進行翻譯。在「新港社番民立典契」中提及,立典契人因為缺乏銀兩,親屬皆無意願承典位於八角嶚洋一所的五塊土地。透過仲介番安劉居中協調,由鄭雪老承典。三方議價以當時流用的「佛頭銀」銀元一百三十一大員整交訖,而「佛頭銀」是西班牙於1772-1821 年間改鑄國王側面頭像的銀幣,是清朝年間廣為流通的貨幣之一。顯然,我們後世所想像的清領臺灣並「不只有清朝」,這同樣也是多元文化並存於近代臺灣的又一證明。

透過上述典契,我們得以看見不同族群間如何溝通的史料記載,也呈現出當時多元文化共存的景象。為推廣這些「典藏文物小故事」,文資處臉書專頁近期也將舉辦有獎徵答活動,邀請市民朋友一起來成為臺南歷史文物知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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