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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勞工局5日在善化啤酒廠辦理107年度「調解人暨調解委員研習會」,共計調解人及各市級總工會理、監事超過60餘人出席與會,會中透過實例演練、討論及法院判例研析等方式,藉以提升調解人及各工會理、監事之專業知識及調解技巧,以利於日後進行調解業務。

勞工於勞資爭議發生時,可直接向法院聲請訴訟,或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向縣市政府勞工行政機關申請調解。不過勞資爭議發生後,勞工往往面臨失業衝擊並危及生活,若無法儘速達成協議,取得應有補償,反而要提起訴訟,對勞工而言,可謂「雪上加霜」。所以,如能透過調解程序來解決雙方爭議,是解決勞資爭議最節省時間及經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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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長王鑫基指出,凡是勞務提供地於臺南市轄內之勞工,均得向本市勞工局申請調解。調解的申請相當親民簡便,臺南市目前提供制式化的「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同時也提供標準填寫範例供勞工朋友參考,不僅可至市府勞工局免費索取,亦可於勞工局網站(http://www.tainan.gov.tw/labor/default.asp)免費下載,只需於填具當事人聯絡資訊、爭議事實、請求項目等表定欄位後送交勞工局收件即可,申請人還可自由選擇調解方式及調解地點,而如能於申請時一併提供相關證據(如出勤卡、薪資單或勞健保投保紀錄等),亦有助於調解的進行更為順利。

這次研習會特別邀請李世宇律師擔任講座,講授課程內容計有「勞資爭議調解事實調查、調解紀錄製作及實務剖析」、「勞資爭議調解實務演練與探討」及「勞動權益司法判決案例與解析」等議題,課程中講師均輔以實務作法及分組案例演練,會後並舉行綜合座談進行雙向溝通,出席人員均表示收穫豐富,研習會圓滿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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