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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永康大灣抽水站二期工程用地變更案,經內政部108年5月31日核定並由本府於同年6月18日發布實施,變更內容包括大灣段0.862公頃為抽水站用地及文化段0.218公頃為溝渠用地;後續將由本府水利局加速執行大灣低地排水改善工程,俾改善本市永康大灣地區西灣里、網寮里及崑山里等地勢相對低漥地區淹水情形。

市府選定計畫區內大灣小排七沿線及周邊土地設置抽水站,自103年起啟動永康區大灣低地排水改善工程執行計畫、104年發包施作前期工程;而為提升周邊低地排水效能,賡續辦理「大灣抽水站第一、二期新建工程」及『大灣小排六整治工程』標案,並自106年辦理工程用地取得先期會議廣納民眾意見及需求納入工程規劃檢討,106~107年間並辦理多場次協議價購會議提早取得用地。

抽水站用地範圍內僅餘2筆計約0.02公頃之私有土地將由本府水利局依法辦理徵購作業,大灣抽水站二期工程已進行細部設計,方案以排水系統及工程需求為基礎考量,並維持鄰近農業土地之繼續使用、降低對既有農業設施及環境影響,期望透過高地截流、低地分流及加強抽排等水利改善工程對策,降低因地球暖化異常氣候頻仍、降雨分配不均之極端氣候影響,進而提升居民生命財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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