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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淺海牡蠣養殖漁民從10月起,開始新年度蚵棚出海放養作業,新年度申報蚵棚9,000餘棚,目前皆於本市安南、安平及南區海域完成放養。漁港所及南市區漁會為使明年度蚵棚及保麗龍回收處理更臻完善,日前邀集所有養蚵漁民,宣導蚵農遵守規定及說明105年度蚵棚及保麗龍回收管理措施,期許市轄海岸不再受季節性蚵棚及保麗龍污染。

   漁港所表示:「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輔導及管理」說明會,主要宣導市府105年度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產業輔導計畫推行內容,包含獎勵回收養殖設備,回收蚵棚每棚獎勵改為150元(並由現金獎勵改為補助購置改良式浮具),及回收保麗龍浮具每塊獎勵30元;並規範牡蠣養殖期間,倘因天然災害等,造成養殖棚架遺失或停養時,應於7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南市區漁會登記,報經本府農業局核准之規定,以防範漁民借申報遺失規避回收責任,減少廢棄蚵棚漂置海岸污染環境。

另外宣導市府103年8月18日公告「臺南市浮筏式牡蠣養殖漁業管理規範」,總量管制浮筏式牡蠣養殖漁業數量。同時輔導漁民強化自主管理機制,建議提高「標誌及回收作業費」至每棚1,000元,以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參與說明會養殖蚵民,對於回收養殖蚵棚每棚獎勵改為150元(並由現金獎勵改為補助購置改良式浮具),建議市府再寬列經費提高獎勵及比照往例以現金獎勵方式執行。並反映「標誌及回收作業費」不宜貿然由每棚150元提高為1,000元。另外漁民皆了解「105年度淺海牡蠣養殖產業輔導計畫」及「浮筏式牡蠣養殖漁業管理規範」內容,及認同牡蠣養殖應兼顧社會責任,允諾配合其他各項養殖產業輔導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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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