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將於12月24日執行署頒取締酒駕勤務,以維護用路人安全環境。該日專案勤務時段將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執行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杜絕心存僥倖之違規駕駛人,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第四分局將結合鄰近分局(第二、第三、第六分局)共同部屬警力加強攔查、取締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闖紅燈、酒後駕車等行為。酒後發生交通事故,除本身違規受罰及涉公共危險罪外,極易造成對方及本身身體受傷甚至因而造成死亡,無形中造成數個家庭之悲劇。為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將不定時執行酒後駕車之取締工作,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如有飲酒,請未飲酒之家(友)人駕駛車輛,或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計程車,以維本身及他人身體、生命之安全。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呼籲開車族確勿心存僥倖,並希望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希望各位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惟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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