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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官司,歷經一年審理,台南地方法院21日下午一審宣判,李全教被判當選無效,可上訴,因全案提告民事,李全教不需停職,需二審定讞才會喪失議員資格,對此,李全教表示,深表遺憾及不服決定上訴到底。市議會表示,李議長現仍保有議員及議長身分,議會運作一切照常。
 
   李全教競選議員時的玉井區競選總幹事黃澄清(現任玉井農會總幹事)、樁腳李麗華,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遭台南地檢署查獲賄選並遭羈押,台南地檢署及對手王峻潭認為黃澄清賄選案足以影響選情,兩方在前年底對李全教提出「民事」當選無效官司。
 
  黃澄清案被控在議長李全教參選議員期間,擔任李的競選總幹事並為李買票。去年七月底日一審宣判,黃澄清判刑五年,李麗華判刑二年,該案目前在台南高分院審理中。外界認為黃澄清賄選跟李全教脫不了關係,但台南地檢署調查,黃澄清雖有交付三十萬元給李麗華,但僅能證明黃、李賄選,無法證明李全教有提供資金,或參與賄選謀議,去年十一月底處分不起訴。
 
   面對民事當選無效官司,李全教陣營從去年初開始,三度提出法官迴避延滯訴訟,台南地院去年十月底召開程序庭,李陣營祭出「解除律師委任」及「無人出庭」策略,合議庭裁定十月二十三日、十一月六日及十一月二十日連開三庭,十二月二十一日召開最後一次準備程序庭,李全教親自出庭辯駁,表示自己與已因賄選被判刑的總幹事黃澄清很少接觸,也從未拿錢給對方。

    對於法院一審宣判當選無效,李全教表示,台南地院沒有完全調查清楚即判決他議員當選無效,深表遺憾及不服決定上訴到底,他強調,心胸坦蕩問心無愧,他相信未來上訴到第二審會再提出必要事證,台南高分院最終仍會還給他清白及公道,李全教說,民進黨大勝他心裏早有準備,他對台灣的司法和政治已經沒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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