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加強長期照顧專業人員照護知能,提供長輩更完善的照護,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照顧服務管理中心於105年6月3日上午辦理長照研習,本次研習特邀請米勒社會工作師事務所負責社會工作師王明勳,教授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法律與照護實務等相關議題探討,參訓人員包括台南市社工師公會會員、居家服務單位之社工及護理師等,第一線接觸失能長輩及家屬的長照專業人員,總計約80位。

    立法院於民國97年通過民法修正案,將「禁治產宣告」改名為「監護宣告」,並增設「輔助宣告」制度,限制輕、中度失智者,需在輔助人同意下才能從事某些行為,例如申辦信用卡、擔任保證人等,且聲請監護的家屬範圍也擴大至四等親內(堂表兄弟姊妹)。此外,最近一年內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也都可以幫忙申請,以保障失智老人的權益,還可減輕其家人心理上負擔。本次課程中藉由實務案例分析與討論。

    社會局劉淑惠局長表示,失智老人因認知受損,針對金錢、財產及日常生活基本行為逐漸失去辨識及處理能力,因此相當容易成為詐騙集團下手的對象,而造成財產上的損失,或引起法律糾紛,因此了解相關法律問題可保護失智老人的財產安全及權益保障,加強第一線專業人員對於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法律與照護實務規範,有助於提升長照個案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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