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105年度第二次漁船漁筏收購開始囉!自即日起受理登記至105年11月28日止,請有意願登記政府收購漁船(筏)之漁民,備妥漁業執照影本、船籍執照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逕洽船籍港所在地之漁會辦理。

       漁港所表示:105年度行政院農委會已公告漁船漁筏收購程序,本市並有2艘漁筏申請核定收購,收購金額合計1,681,200元。現在農委會再公告「一百零五年度第二次漁船漁筏收購及處理作業程序」,漁船(筏)收購對象亦同樣是領有漁業執照或保留汰建資格核准文件之漁船及漁筏,漁船計價係以汰舊噸數為計價單位,每船最高收購價格為790萬元;漁筏則依管筏長度、管徑大小及主機馬力分別計價,每艘最高收購價格為92萬。並針對拖網漁業漁船(加計30%)、刺網漁業漁船筏(加計10%)及103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每年出海日數90日以上漁船筏(加計10%),依原收購價格加成收購。

        有關105年度第二次漁船漁筏收購條件、計價標準及應檢附資料等詳細資訊,可參閱市府漁港及近海管理所網頁(http://www.tainan.gov.tw/tainan/news.asp?id={145B9B46-EAE2-44E0-BED4-C85925B8546A})或洽本所承辦謝小姐(06-3901454)及南縣區漁會李先生(06-7220391轉29)與南市區漁會方課長(06-2222210轉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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