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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最高法院判定救國團使用的「志清大樓」應返還國家、「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4日也將召開「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聽證程序。對此,親民黨團表示:救國團的成立有其歷史背景,從成立開始就獨立於政黨之外,參加救國團的活動更是許多四、五、六年級生共同回憶。國產該還就還,但追討國民黨黨產也應就事論事、兼顧程序正義,不能無限上綱。

親民黨團表示,過去救國團對於培養時代青年的功能與貢獻不能抹煞,成立六十多年以來,提供青少年教育性、公益性、服務性、健康性方面的輔導,也培育了許多優秀的青年。親民黨團強調,救國團的成立有其歷史背景,不論是稱為「三民主義青年團」或是「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都是為國家訓練、培養人才,並不是為政黨培養人才。

親民黨團認為,救國團若有佔用國家的財產,「該還就要還」,但追討國民黨黨產要公正透明,合情合理,兼顧社會安定和諧,而不該以清算鬥爭的報復心態為之。如此,才符合國家的利益,和多數民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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