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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配合「太陽光電二年推動計畫」,內政部研修「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增訂太陽光電設施專編內容,並選定嘉義、台南等地區釋出約八0三公頃鹽業用地,採取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對此,市府19日中午召開陽光電城聯合記者會,宣佈全方位啟動太陽光電設置,預訂二年內再打造一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

  市府秘書長李孟諺表示指出,為達到二年期太陽光電的設置目標,市府分別訂定創一0六年度達八十三MW及一0七年度達一三七點五MW的目標,截至今年三月底日止已達成今年度三十一點五MW目標量。目前除持續推動陽光屋頂、陽光公舍、陽光社區、農業大棚及綠色廠房等五大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外,另已啟動盤點轄內可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之土地。

   其中在北門、將軍、七股區鹽業用地面積共四三七公頃可設置二九四點五MW,還有七處不利耕作之農地,面積共二一五點四二公頃可設置達一四三MW,並利用九處垃圾掩埋場,面積共二十七點二九公頃可設置十一點一MW,另外在浮動式太陽能方面,共規劃十四處可設置達三十五點三MW太陽光電,目前已完成永康科技園區滯洪池及農田水利會芒子芒埤招標作業等。

   經發局長方進呈表示,為打造台南成為低碳城市,經發局自一百年起即推動陽光電城計畫,截至今年三月底止,推動成果總案件數達三六八五件,全國第一,總設置容量逾二五一百萬瓦,年發電量約三點四億度,相當一一四點五%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年減碳量約十七點二萬噸,相當五二八座台南公園年減碳量,訂定二年內再打造一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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