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農業局為推廣造林於5日召開「『樹』中自有黃金屋,造林種出新財路」記者會,特邀請林業試驗所中埔研究中心蔡景株研究員展示主副產物加工利用產品,推廣在造林期間,造林樹種之中小徑材(主產物)及其以外之副產物經濟利用價值,讓參與造林的林農不僅在獎勵補助或伐採木材時有收入,還能在造林期間加工利用價值部位,開闢新財路增加造林額外經濟收益。
目前臺南市參加造林計畫並持續撫育約有936公頃,其中以桃花心木為大宗(73%),樟樹(8%)、臺灣肖楠(6%)次之。林農參加造林計畫只要在造林期間存活率達標準以上且造林樹種正常平均分佈前提下,可做疏伐、修枝將中小徑材拿來利用,除可製作成工藝品、拼接板材、編柵植生材料、裝飾品之外,加工後剩下的木材廢料也可當生質燃料、蕈菇包等使用。
造林樹種之樹葉、樹皮、小枝等部位亦可依樹種特性來萃取精油、製成香料、茶包、化妝品、藥品或清潔用品等。像桃花心木、臺灣櫸、肖楠可以作為工藝品、小家具;樟樹、肖楠可以提煉精油,另外如土肉桂、白千層則是經研究發現可以作為純露、精油、茶包之造林樹種。
農委會為提升造林地多元利用,已於104年11月放寬「農牧用地」參加造林計劃之經營限制,在不影響林木正常生長及存活率下可間植農作物,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亦鼓勵林農在符合土地規範下,從事林下經濟行為,期使林農短中長期都有收穫,提升造林效益。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