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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解決淺海養蚵設施漂流汙染海岸問題,日前市府邀集環保局、海巡署、社區大學、漁會及各養蚵產銷班班長,共同來研議解決方案。

       漁港所表示:市府及南市區漁會持續推動「放養源頭管理」、「養殖設施回收」及「養殖浮具改良」等改善作為。目前養殖蚵棚申報率達99%以上、蚵棚回收率達97%、每年廢棄保麗龍回收約12,000塊,並試驗推廣套網包覆保麗龍浮具,逐步改善養蚵設施散置海岸問題。惟每年5~6月不確定的不良天候,常造成海上放養蚵棚及保麗龍沖上岸污染環境,另有少數漁民藉不良天候申報蚵棚遺失,規避回收蚵棚責任,並將廢棄蚵棚放流污染海岸。為精進養蚵產業管理措施,市府即邀集相關單位共同來研議解決方案。

       漁港所指出:該會議首先邀請台南市社區大學專案簡報-廢棄養蚵設施對環境衝擊與改善對策,讓漁民了解廢棄蚵棚及破碎保龍對海岸環境造成的傷害。接續討論每年5~6月不良天候沖損海上蚵棚及保麗龍浮具,研議蚵棚放養減產早收等改善方案,與會單位皆認同蚵棚應提早收成,市府將參考歷年西南氣流盛行日期,研議修正管理規範,以農曆4月30日左右為原則,將核准養蚵期間(原至每年6月底)提前,減少不良天候對放養蚵棚造成之損失。

       針對少數漁民假藉不良天候申報蚵棚遺失,規避回收蚵棚責任,並將廢棄蚵棚放流污染海岸問題,市府說明將儘速啟動行政程序,審核漁民申報蚵棚遺失資料,對未獲同意申報遺失棚數且未將蚵棚回收者,依自治條例每棚處3,000元罰鍰。另外對於養蚵廢棄保麗龍浮具未予回收造成污染問題,經過討論,大家認為應持續推動廢棄保麗龍獎勵回收(每塊30元)及推廣套網包覆保麗龍,並先於各區規劃設置保麗龍集中回收處,後續視回收情況,再評估修正保麗龍回收機制。

       漁港所再次呼籲養蚵漁民進行蚵棚放養,應確實配合市府政策,共同構思減少淺海養蚵設施漂流汙染之方法,還給市民朋友乾淨無污染的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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