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021天馬電台 附圖.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位於安南區的天馬電臺,原屬於中央廣播電台臺南分臺,現行都市計畫分區為「機12」機關用地,為因應該電台搬遷,市府於縣市合併後著手規劃該地區之轉型,規劃定位朝向結合公園兼滯洪池、休閒遊憩及電影劇場等相關藝文展演開放空間方向規劃,並以合作開發及民間參與等多元開發方式,形塑臺南市大型藝文活動休憩場所及本市文創重要節點。

本案都市計畫變更部分,經納入辦理中「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辦理,由機關用地調整為「創意文化專用區」,該通盤檢討案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12月22日第48次會及105年1月21日第49次會審議通過, 106年4月11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897次會審議通過,俟完成細部計畫擬定後,據以核定主要計畫。

目前中央廣播電臺已完成天馬電臺遷臺作業,並已完成土地建物點交國產署,市府文化局目前亦針對細部規劃及合作招商部分進行研議,並積極與國財署合作推動本案,期望透過合作開發及民間參與等多元開發方式,形塑臺南市大型藝文活動休憩場所及本市文創外環軸線之重要節點,帶動臺南市文化及城市發展更上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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