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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安平商、漁港間「支航道水域」水質欠佳,為保障養蚵產業及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市府已依漁業法公告,禁止經營養殖漁業行為,並於8月8日進行現場取締針對有養殖行為蚵棚計51棚,進行插旗公告限期(8月15日前)停止養殖清離蚵棚,後續將執行拖吊及核處作業。

       漁港所表示:「支航道水域」位於安平商、漁港間之間形成滯流水體,經長期監測資料,其水質生化需氧量(BOD)數值(表示水中生物可分解有機物含量,間接表示水體受有機物污染程度)達到8.6,高於丙類海域海洋環境品質標準數值≦6,且其懸浮固體、濁度、硝酸鹽、亞硝酸鹽及葉綠素a等水質項目,也明顯高於漁港內外其它測點;底質部份之重金屬鎳及鋅項目,也超出底泥品質指標下限值,顯見該區水質欠佳,日前更有報導支航道綠水染黑情事。

       因應該區水質不良,不宜有養殖水產動植物行為,所養牡蠣不同於現有外海浮棚式養殖標榜深海無污染之「府城鮮蚵」,恐影響外海浮棚式養蚵產業發展,且該水域所養殖水產動植物,亦不宜提供消費者食用。爰市府並無核准該區養殖漁業權漁業證照,並依據漁業法第6條公告禁止經營養殖漁業行為。

       漁港所說明:目前市府已啟動「支航道水域」養殖蚵棚取締作業,因現況查無蚵棚養殖所有人,先針對現場有養殖行為之51棚蚵棚,進行插旗公告限期(8月15日前) 停止養殖清離蚵棚;逾期未處理者,市府將拖離蚵棚予以扣留,待蚵棚所有人前來領取,並依據漁業法第64條第1款規定,處蚵棚所有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於支航道水域養蚵業者不要以身試法,並能發揮道德心,即刻停止養殖清離蚵棚,別讓少數牡蠣影響本市標榜外海無污染之「府城鮮蚵」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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