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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議會建設委員會18日審查市議員洪玉鳳連署建請市府儘速修訂「台南市農舍興建自治條例」,俾與全國同步,以維護本市農民農舍興建權益,並加強稽查取締違規農舍,勿使農地農用淪為口號。針對此案,市議員蔡育輝要求比照全國,如市府行政怠惰不修正,議會應自立自強自行立法。
  市議員洪玉鳳提案說,原根據102年台灣省施行細則,農舍興建必須以165平方公尺(約50坪)為最大基層面積,後來台灣省農舍施行細則放寬農舍興建用地規定,農舍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14公尺,全國各縣市配合修訂,唯獨市府未配合修訂。

  洪玉鳳指出,農民申請興建農舍,因礙於舊法規限制,建築面積涵蓋建築本體、車道、車庫、化糞池、圍牆、遮雨棚等農舍設施需求,致使農民不敷使用,造成極大不便。

  洪玉鳳表示,106年6月28日中央修法將資材室納入農舍興建面積,若以中央法規允許耕地面積十分之一興建農舍則足以使用。但市府仍以舊法再加上資材室納入農舍興建範圍,此舉將限縮農舍興建面積,致使農民苦不堪言。台南市不應「一國兩制」,要求比照全國,以維農民權益。

  市議員侯澄財說,一退休人員在農地放置貨櫃屋居住,並建資材室及雞舍養雞,區公所指不合規定取締,造成困擾,要求農業局長許漢卿應放寬。

  市議員楊中成、王峻潭指出,農地農用政策不符實際,很多農地已不耕種,農民向政府申請休耕補助,每年損失數十億元,他以大灣中排農地為例,農地該解編就應解編。

  農業局長許漢卿表示,侯議員所提屬個案,希提供資料會放寬處理。至於修訂「台南市農舍興建自治條例」,因管轄權分屬都發局及工務局等,會協調相關單位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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