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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案,繼陸美祈議員之後,檢調前往市議員吳通龍等人住處、服務處等十二處據點進行搜索,並傳訊吳通龍等十七人到庭應訊,21日凌晨對吳通龍偵訊後,因涉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以二十萬元具保,其餘皆請回。

   台南地檢署於今年八月底接獲調查局調查處情資,認南市議員吳通龍涉嫌詐領助理費,即分案由檢察官王聖豪指揮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調查。20日由檢察官王聖豪、台南市調查處及嘉義市調查站調查官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分赴議員及助理住處、服務處等十二處同步搜索,隨後由王聖豪、黃淑妤、李駿逸、柯博齡、許華偉、郭書鳴、胡晟榮、吳梓榕等八位檢察官,分別傳喚吳及相關證人等十七人訊問。

   其中,吳等五人並帶回地檢署複訊,漏夜問訊,直至21日凌晨一時多才告一段落。檢察官訊後,吳通龍因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二一四條、第二一六條之行使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的必要,以二十萬元具保,其餘皆請回。

    台南市迄今先後已有四位現任及卸任議員,因涉詐領助理費遭到調查,其中,前市議員楊麗玉在今年五月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與偽造文書等罪判刑八年半;前市議員陳文科於今年九月十二日,檢方偵結指陳文科涉詐領助理公費六四九萬餘元,依貪污罪嫌起訴。市議員陸美祈九月十四日也傳出涉詐領助理費,檢方已對陸美祈以二十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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