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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監察院楊美鈴及蔡培村兩位委員21日下午在新營民治行政中心受理民眾陳情,市議員蔡育輝特向監委提出陳情,建請監察委員能重視司法被民進黨操弄,辦案遇執政的民進黨就刻意遲滯不辦問題,希望儘速偵辦賴美惠議長涉偽造文書案。

   蔡育輝21日狀告議長賴美惠於一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主持第二屆第四次定期大會時,聯審審議「台南市交通作業基金支出刪減額數二六五九萬五千元」時,民進黨議員提覆議案,議長未依「台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第一項」、「台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等相關規範主持會議,並刻意忽視當日會議進行中,議員蔡育輝、盧崑福二人多次提出「額數清點」要求。

  蔡育輝說,主席賴美惠議長未依上述法律規定處理議員請求清點在場議員人數,仍強行進行會議,已涉違犯刑法第二一四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法令。

  蔡育輝指出,狀告議長賴美惠是要維護市議會主體尊嚴,也是要議長重視「議長職務之超然性」,帶頭遵守議會組織自治條例與議會議事規則,期彰顯議會議長應「遵守民主法治」,不獨裁、不霸凌在野政黨之謂。

  蔡育輝表示,「法律」是民主社會最後仲裁準繩,依法行政,依法而行,國家體制才不會崩盤,官員與人民也才能據法遵行,讓社會穩固不亂。議會議長帶頭不遵法令是很差示範,自今年初狀告賴美惠議長迄今仍無結果,顯見地檢察蓄意壓案緩辦,不得不親向「監察委員陳情」,冀請司法機關給人民信心,盡速查明並給予符合公平正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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