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106年度休漁獎勵金申請期間自5月1日至10月31日止,依不同船別及噸級核發休漁獎勵金從9,600元到45,600元。南市漁船筏約1,600餘艘,截至9月底,共受理792艘漁船筏申請,呼籲符合申請資格之漁船筏主,把握最後機會快來申請喔!!

       漁港所表示:近年來受到過度捕撈及全球氣候變遷的影響,使得海洋漁業資源面臨匱乏,為減緩沿近海漁業資源之漁獲壓力,農委會自92年起以核發獎勵金方式鼓勵漁船筏主參與休漁,期能降低漁獲努力量的投入。並為提升休漁成效,農委會修正「自願性休漁實施作業要點」,將申請條件之在國內港口休漁天數由90天以上增加為120天以上,鼓勵大家增加休漁天數,降低漁獲努力的投入。今(106)年為調整年,休漁天數增為102天以上,明(107)年起休漁天數需120天以上才能申請休漁獎勵。今年度至9月底止已有792艘船筏提出申請,另有11艘因在港天數不足予以退件。

       漁港所說明:「自願性休漁實施作業要點」今(106)年度也新增兩項規定:如漁業人於申請獎勵金期間內死亡,可由其繼承人最遲於申請期間屆滿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另外,漁業人於申請期間內失蹤時,可由其財產管理人得備妥失蹤及身分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遲於申請期間屆滿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漁港所呼籲符合申請休漁資格的漁民朋友,準備好您的漁業執照、漁船進出港檢查紀錄簿、撥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印章,速於10月31日前向所屬漁會提出申請,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