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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四分局於今年9月受理民眾報案指稱,於103年間,因為家庭財務困難,生活陷入困境,不得已向一名綽號「裕哥」之黃姓男子(33年次,查有賭博、電子遊藝管理條例等刑案紀錄)借款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雙方約定每10天償還利息5,000元,換算年息高達360分,被害人因無力償還高額利息,遂向本分局報案請求協助。

四分局蒐集相關證據,於11日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立刻前往「裕哥」之本市仁德區住處,當場查獲「裕哥」涉嫌經營地下錢莊,並查扣多位被害人所簽署之本票及記帳簿,初步詢問「裕哥」坦承經營地下錢莊從事放款行為,並收受不相當之利息,全案已依法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分局偵辦過程中發現,被害人年近60歲、臨時工維生,其丈夫右眼失明無法工作,家中生活重擔均由被害人一身扛起,生活困苦,故當期若無力償還金錢時,「裕哥」會遊說並半強迫被害人,持續向「裕哥」借貸金錢並用來償還高額利息,被害人借貸之金錢皆未過手,即償還積欠之利息,該名被害人至今積欠「裕哥」之本金已達63萬元,償還利息更高達100多萬元,但「裕哥」仍按期催討債務,並大聲責罵恫嚇被害人,要求其想辦法籌錢償還利息,被害人在身心俱疲下,想起本分局偵查隊同仁曾為其服務過案件,遂鼓起勇氣千里迢迢從關廟地區跑來本分局找該同仁報案,同仁了解後亦感訝異,立即為其製作筆錄,並蒐集相關證據,短短數日便將「裕哥」查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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