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003僱用非法外勞受罰.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全國目前有六十六萬六千多位外藉勞工,累計今年十月底止外勞通過逃逸有一五五六九人,其中台南市有一一八八人,日前有民眾父親重病住院,需要全天候照顧,僱用僅出示照片及台居留證外勞,被移民署專勤隊查獲是逃逸外勞,面臨十五至七十五萬元的罰鍰,勞工局籲民眾僱用外勞一定要經過合法程序,以兔受罰。

  市府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該案僅出示一張內有她跟老公、兒子的照片證明及居留證是不夠的,僱用外勞一定要經過合法的程序,如要求她拿出註記「依親居留」之中華民國居留證與戶籍謄本「正本」,或身分證「正本」,方足以證明其外籍配偶的身分,如果覺得證件有問題,可親自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專勤隊查詢。

  另農忙時期,部份沒有加班或輪班的外勞,會利用下班時間至農地幫忙,果農以為這些外勞非逃逸身分,係工廠合法外勞,故請其協助採收,這也是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因目前農業並未開放外勞,且這些外勞是別人所聘僱的,依據就業服務法的規定。

  王鑫基指出,聘僱逃逸外勞、他人所申請的外勞,將處以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緩,五年內再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二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及事業單位切勿圖一時方便而因小失大,籲請大家共同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如對法令有疑義處,勞工局設有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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