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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南區清水公園附近11月29日凌晨發生一起槍擊案,警六分局抽絲剝繭、鎖定犯嫌後,昨與刑警大隊偵六隊、刑事警察局第八大隊第一隊、海巡署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等警力,兵分多路收網逮人,將陳姓主嫌、三名共犯查獲到案,並起獲一支槍枝、兩發子彈。陳嫌落網時後悔不已,因自己一時衝動,認錯人開錯槍而落網被逮。

  107年11月29日凌晨02時34分,一位蔡姓男子駕車行經台17線南下車道,接近清水公園處,遭兩台車牌不詳汽車尾隨逼車尋釁,其間並發生鞭炮巨響聲。蔡姓男子不加理會,加速離去,但他返家後發現左前車門有一凹洞,開車至汽車修配廠檢修,在車門夾層中發現一顆彈頭。蔡男向警方報案後,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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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調查發現:蔡男生活單純、長年在外地工作,與台南無深刻地緣關係,研判開槍犯嫌應該找錯對象。警方調閱多筆資料分析比對,鎖定四名涉案人。警方深怕主嫌持有槍枝,影響治安甚鉅,昨日警方分持搜索票、拘票,兵分多路收網逮人,除將陳嫌等四名犯嫌逮捕歸案外,也起獲槍枝一把、子彈兩發,至於陳嫌槍枝來源為何,警方正持續向上溯源追查。

   22歲的陳姓主嫌表示:他口中所稱的「仇家」,其實是他與朋友餐敘時,酒後與他發生糾紛的一名男子。陳嫌雖不知對方真實姓名,但他刻意記下對方使用車輛的車型、顏色。29日凌晨,陳嫌與朋友相約去看海,僅因在路上發現被害人使用車輛與「仇家」相同,就認定被害人就是仇家,憤而逼車開槍示警,落網後才發現自己找錯對象,卻因此惹上牢獄之災,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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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