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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48歲何姓女子因感情糾紛,日前於鯤鯓一帶漁塭飲酒,酒後意圖輕生,幸經南市警六分局巡邏員警及時尋獲,並將躍下漁塭的何女緊急拉回,即時挽回寶貴性命,避免憾事發生

    何女與丈夫離異,欲與前夫復合未果,心情鬱悶之下於前夫所有之漁塭旁喝酒,酒後愈想愈難過決定跳漁塭輕生,其前夫打電話至119消防局,並由消防局轉至警局報案,請求警方協助。市警局六分局鹽埕派出所巡佐施明昌、警員顏呈叡於12月06日11時許巡邏途中,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後,火速前往報案人指稱之漁塭,果真發現一名女子精神恍惚,情緒不定,正欲跳入漁塭,警方隨即與現場何女弟弟及其前夫拉住何女,惟何女喝了許多酒,已意識不清,半身已陷入漁塭泥濘之中,警方見情況危急立即與其前夫、胞弟一起將何女奮力拉回,並與消防隊人員將何女固定至擔架上,再由施等2員戒護就醫,成功挽回一條寶貴人命,警方後續也通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自殺通報)對何女進行關懷。

警六分局分局長吳清飛表示,警察執勤常會處理到民眾自殺案件,本於生命寶貴、片刻不能遲疑的精神,站在家屬親友的立場盡可能協尋,對於此次同仁能積極協尋、成功挽救民眾生命表達嘉勉,同時提醒大眾應尊重生命,勿有自殺之行為,若身邊有自殺傾向之家人、朋友,應給予適度關心,以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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