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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特舉辦「漁港大陸船員暫置區域管理」會報,會中移民署特別關心南市大陸及外籍船員工作權益及生活照顧,並由漁港所與該署聯手宣導漁船雇主,應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外籍船員生活照顧服務計畫相關規定,提供大陸及外籍船員相同合理對待及生活照顧。

     南市漁港所長周黎朝指出,因應漁船上工作環境條件相較受限、辛苦,為解決漁業缺工問題,南市籍漁船計有二十二艘共僱用五位大陸船員及三十六位外籍船員。由於文化差異、語言隔閡等因素,所僱大陸及外籍船員易受不肖業者或集團煽動逃逸、拐賣剝削情事。

     為保障該等船員工作權益及生活照顧,市府與移民署於管理會報上加強宣導漁船雇主及受僱大陸及外籍船員,應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相關規定,不得要求船員從事非漁業或超時工作,另提供中、外語對照「防治人口販運宣導手冊」,讓船員了解自身權益資訊,預防人口販運情事。

     另考量大陸及外籍船員陸上及船上生活條件及急難求助,勞動部已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將海洋漁撈納入適用生活照顧計畫,加強宣導雇主聘僱外籍船員時,應依「外籍船員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提供飲食、住宿及人身保護等生活照料條件。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規定,影響雇主自身權益。

     周黎朝表示,大陸及外籍船員離鄉背井來台打拚,替雇主從事生產勞動,應獲得相同合理對待及生活照顧,呼籲漁船雇主應善待大陸及外籍船員,主動關懷妥善照顧,也請大眾和善與友愛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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