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於即日起正式上路,為提升產源事業於廢棄物管理應負擔的責任,環保局要求登載事業詳細營運資料及廢棄物產量,並增訂該計畫書之有效期限與撤銷、廢止之規定,以健全整體事業廢棄物之管理,確保後端去化無虞及避免非法棄置之情事發生。

    環保局表示,南市計有列管事業約5,500家將受影響,尤其本次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增了5年有效期限,期限屆滿後仍繼續營運者,應於屆滿前4至6個月內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仍為5年。另於本辦法施行前,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仍屬有效,但有效期限只到111年12月31日前,所以環保局呼籲業者仍應於有限期限到期前,取得環保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屆期未取得者,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失其效力,且不得營運。

    環保局強調,事業倘有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申請及申報文件虛偽不實及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者,將認定屬情節重大,可撤銷或廢止其計畫書,並不得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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