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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府社會局為確保托嬰中心環境安全及照顧服務品質,社會局長黃志中30日親帶隊,前往歸仁區的托嬰中心進行稽查,當場查獲有停業托嬰中心違法收托兒童情事,立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對該托嬰中心處新台幣三萬元罰鍰,並要求托嬰中心於十日內限期改善,至於收托幼童將協助家長轉換保母或其他托嬰中心。

  該停業托嬰中心於去年十月三十日申請停業,經市府社會局核備在案,昨天社會局主動前往稽查,發現該托嬰中心竟於停業期間仍持續收托,現場查獲收托二十一名,另查閱收托名冊竟達二十五位幼童,嚴重影響受托孩童及家長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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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志中局長指出,台南市重視幼兒的托育安全及家長的送托權益,對於違法情事絕不寬貸。社會局每半年會針對立案托嬰中心不定期稽查,另對新立案托嬰中心,三個月稽查一次,為確保托嬰中心的環境安全及照顧服務品質,轄內的立案托嬰中心,均經由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及社會局共同至現場勘查,並待環境設備及人員資格完全符合相關法規後,才能核發立案證書。

  黃志中表示,違法的托嬰中心無法加入準公共化服務,連帶影響家長不能領取托育補助,家長將幼兒送托至未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或未立案的托嬰中心,這樣的選擇對家長及幼兒而言缺乏保障,不但無法申請托育補助,幼兒也沒有投保學生團體保險,安全及品質都有疑慮,非常容易產生糾紛,呼籲家長送托先查明有無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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