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014尋回失竊愛車.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2月10日早晨6時50分,警方執行肅竊勤務時,查獲50歲的女性機車竊盜現行犯,警方依法偵辦並發還失車,失主在收假開工前找回愛車,相當開心,他的太太並至第六分局臉書留言感謝警方。

根據警方調查:50歲女性梁姓犯嫌無業,有詐欺、毒品、竊盜等前科,住在安南區海佃路附近,平日常在市區閒晃。8日早上她經過國花大樓前,發現騎樓下一台重機車鑰匙沒有拔走,就下手行竊,作為代步之用。10日早上她騎贓車外出,眼尖的員警見她有些年紀,打扮邋遢,卻騎著很新潮的機車,頗不相稱,隨即查尋車牌是失竊重型機車,立即將她攔查並依竊盜現行犯逮捕送辦。

余姓被害人向警方表示:他在南科工作,月收入約2、3萬元左右,這台遭竊的125cc重機車是四年前購入,當時約花5萬元購買。8日當天他騎車到國花大樓附近打撞球時,一時疏忽,忘了拔走鑰匙,沒想到機車因此遭竊。他心想收假後準備上班,卻沒交通工具很不方便,準備再花6萬元買新車,但心想新春一開工就先破財,買新車就要花掉他2個月薪水,心情盪到谷底,還好他後來接獲警方通知已找回愛車,很意外失竊2天的車子可以馬上找回。他太太也親至分局臉書留言:「謝謝第六分局熱心、辛苦的員警,讓我們在收假前尋回車子,感恩」,也對員警熱心服務印象深刻。
 
市警局六分局表示:小偷最大的剋星還是「怕花時間、怕麻煩」。民眾停放車輛時,別忘了隨手帶走鑰匙,以免成為宵小覬覦的對象。若預算許可,可加裝大鎖或其他安全設施,能對您的愛車更有保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