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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近日來某畜牧場生產蛋品驗出芬普尼藥物殘留,引起民眾對於畜禽產品安全疑慮,為確保蛋品安全衛生品質,南市動保處積極辦理畜牧場畜禽產品藥物監測採樣作業,並配合防檢局加速採樣至檢驗完成期程,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動保處副處長莊惟超指出,芬普尼雖為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准使用的動物用藥物,唯僅核准使用於犬貓,不得用於經濟動物。為監控畜牧場用藥殘留情形,台南市去年度監測採樣雞蛋八十場、鴨蛋二十四場、雞肉八十場,今年度已採樣雞蛋九場、鴨蛋四場、雞肉十場,皆未檢出芬普尼殘留。

  莊惟超提醒業者,動物傳染病的發生須同時存在環境、具感受性的宿主及病原體三個要件,除了投與藥物幫助禽隻抵抗疾病以外,做好禽舍內外清潔消毒、管控人員車輛進出、注意禽舍通風並輔以完善的免疫計畫,一旦發生疾病時,須由獸醫師進行專業判斷後依照處方箋使用動物用藥,以達到自主管理的用藥品質。

  莊惟超表示,若使用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者,將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五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布該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呼籲畜禽養殖業者應合法用藥,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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