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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1名呂姓老婦人25日接到1名自稱是臺北地檢署檢察官的男子來電,電話中說呂姓老婦人的帳戶涉嫌詐欺案,需凍結其不法所得,並傳真二張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傳票,通知呂老婦人前往臺北開庭,呂老婦人聞後,嚇得欲趕緊提領33萬元的積蓄,經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員警進一步了解後,呂老婦人才得知差點被騙,驚險保住老本。

警二分局表示,呂姓老婦人25日中午11時許,手持地方法院檢察署傳票慌張地跑進臺南市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內求助,稱接獲臺北檢察署檢察官來電,說他帳戶涉嫌詐欺刑事案件,需凍結名下帳戶不法所得,要求她到附近超商接收「刑事傳票」及「強制性資產凍結執行書」等二張傳真,她信以為真,對方要她提領存款,把錢匯到指定帳示以供調查,否則將凍結帳戶,並將她列為被告,呂老婦人急忙要前往金融機構提領現金33萬元,欲匯款到法院做擔保。

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警員洪英瑋、謝承恩了解案情後,發現傳票格式及內容日期均有錯誤,且多方查證,並不斷安撫呂姓老婦人情緒,以警察專業拆穿詐騙集團慣用手法,呂老婦人才恍然大悟,大呼「好險!」差點遭詐騙老本,非常感謝警方協助。

警二分局呼籲,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請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在電話中辦案或要求當事人交付金錢,更不會以行動電話監控行動,民眾若接獲電話提及「涉案凍結帳戶」、「司法調查」、「個人資料外洩」等關鍵用語,請牢記「反詐專線165」及「一聽」、「二掛」、「三查證」口訣,在尚未查證之前,切勿聽信來電不明交付現金或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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