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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 108年度住宅補貼將於7月22日至8月30日受理申請,本市計畫辦理戶數分別為:租金補貼4,606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66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37戶。租金補貼額度,依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3,2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期(月)、購置住宅貸款補貼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1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補貼額度最高為新臺幣80萬元。

    市府都發局指出,今年申請條件仍依往例規定之:凡戶籍設於台南市年滿二十歲,並符合下列家庭組成條件之一者:1.有配偶者。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民眾;另從今年度起租金補貼家庭年所得不列審,僅審核每人每月平均所得,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所得及財產標準各如附檔:

    市府都發局表示,今年度內政部營建署建置住宅補貼可線上申請,採線上申請方式者,可至內政部作業網(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

提出申請,或採往例書面申請者自行至營建署網站下載申請書或至本市各區公所、市府都市發展局索取申請書,並請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親送至市府都市發展局(永華、民治市政中心)、區公所或以掛號郵寄至市府都市發展局(永華、民治市政中心)。相關規定公佈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公告。

    市府都發局特別提醒民眾有符合108年度評點權重加分項目者,應檢附相關文件證明;屬原住民保留地或道路用地者,請提供證明文件以扣除該不動產限額,以維護自身權益;也請申請戶一定要詳閱住宅補貼規定。受理收件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至下午5:00,如對住宅補貼有疑問者,可電洽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06-3901347、區域計畫科06-633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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