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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18日清晨傳民眾涉虐狗致死,市府動保處表示,在接獲東門派出所及動保人士通知,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會同警方共同處理,由於受害犬隻死亡,涉及刑事責任,將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表示,就現有證據來看,飼主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指出,毛小孩的生命同樣是生命,都是極為珍貴的,黃市長對於民眾傷害毛小孩致死的行為十分震怒,除指示依法嚴辦外,並呼籲民眾不要有虐待、傷害動物的行為,民眾如果發現有人虐待、傷害動物請立即向動保處或警方通知來即刻處理,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不要再讓毛小孩遭受傷害。

動保處呼籲,飼主絕對不可以用機車或汽車來牽引寵物,如果用其他方式遛狗也需要注意狗的身體狀況及體能,狗若有不適,應立即讓狗休息,避免造成狗受傷的情形發生,以維護動物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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