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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配合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市府經發局已著手辦理轄內未登記工廠全面清查作業,預計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清查,郭阿梅局長表示,後續依清查結果分級分類管理,其中既有未登記工廠屬低污染者,將輔導辦理納管、提改善計畫並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既有中、高污染者,將輔導限期轉型或遷廠;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將依規定立即停止供水、供電及拆除作業。

  郭阿梅表示,這次工輔法修正案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一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公告在案,目前經濟部工業局刻正草擬訂定相關子法,預計明年元月一日公布施行。這次工輔法修法重點「既有未登記工廠」認定,係指設立於一0五年五月十九日前之未登記工廠。

  郭阿梅表示,屬低污染者應於修法施行後二年期限內申請納管、三年內提出改善計畫、核准改善計畫後二年內改善完成,並最遲應於修法施行後十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屬中、高污染者,需限期轉型為低污染或遷廠;而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者,應於修法施行後二年期限內完成換取特定工廠登記。 

  郭阿梅表示,為協助既有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提改善計畫、申請特定工廠登記、輔導中、高污染轉型或遷廠,經發局將於明年成立輔導團,並辦理分區說明會主動提供協助服務。工輔法經經濟部公布施行後,既有低污染業者即可申請納管,而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業者,可免再經實質審查程序,直接申請換發特定工廠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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